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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作為一項明火作業,作業現場電焊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如果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發生爆炸、火災等事故,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導致人員傷亡,電焊作業有哪些潛在的危險呢?為什么電焊那么容易起火?
電焊作業潛在危險
1、焊接的熱傳導引起火災事故
由于電焊是通過電弧將金屬熔化后進行焊接,而在焊接過程中溫度高達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觸的可燃物著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飛濺
在焊接作業中,熾熱的火星到處飛濺。這些小火星溫度較高,當飛濺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災;當接觸到易爆氣體時很可能引起爆炸。
3、引起火災不易被發現
一般焊割作業點與起火部位不在一個立體層面,火災發生初期不易被發現。
4、短路引發可燃物起火
電焊機的電源線在操作過程中經常拖拽、磨損,容易造成線路損壞,易發生短路引發周圍可燃物起火。
提醒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可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牢記電焊消防安全知識,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
嚴格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人員分工職責明確,加強對進場施工操作人員的審查,在安全措施上嚴格把好關。
營業場所嚴禁焊接作業
正在營業、使用的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進行電焊、氣焊、氣割、砂輪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
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經國家正式培訓考試合格的動火操作人員,并且焊割的作業項目要與其取得的特殊工種操作證中具備的資格證相符。
作業前 清理可燃物
作業前,應把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點,如無法移動可用不燃材料蓋封。
作業時配備滅火器材
進行現場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應設置動火監護人。
作業結束徹底消除火種
施工作業結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并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沒有問題再離開現場,做到不留死角。
電焊作業安全原則
1.施工作業人員一定要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和相關資質。
2.高危場所和重要場所進行電焊作業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批準,禁火區內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得施工。
3.進行施工作業前要了解周圍的情況,了解火災隱患的重點部位,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解焊接物內部情況。
4.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徹底清理不得進行電焊作業。
5.用可燃材料作裝修裝飾的部位,密閉和有壓力的容器管道,不得進行電焊作業,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業的地點電焊。
安全生產無小事,要時刻保持警惕,注意防患于未然。
電焊氣割“十不焊”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